近日,多地发布楼市新政。
11月19日,广东佛山发布12条楼市新政,其中提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外籍人员在佛山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便利境外个人购房,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凭据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即可在佛山市购买商品房。
11月18日,河南郑州拟加快建立城镇房屋安全体检、安全管理资金和质量安全保险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对“三项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征求意见。
佛山发布12条楼市新政
11月19日,佛山市住建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共有12条,即日起执行。
其中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购买佛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外籍人员在佛山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同时,优化契税缴纳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住房交易契税缴纳时,其住房套数的核算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房产所在区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为准。
另外,便利境外个人购房。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凭据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即可在佛山市购买商品房。
此外,新政还提出,加大存量土地“收调供”力度,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收购)、协议置换等措施或使用专项债券回收闲置存量土地,回收后的土地可按照城市发展需要优化调整规划用途后重新供应。促进商服用地转型利用,允许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对已出让未开发的商服用地地块内部细分地类之间功能转换,并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探索存量合法商办用房按现状临时转换用于保障性住房、医疗、养老、文化创意、体育健身、旅游休闲等公共服务或经营性用途,并按规定缴交用途转换土地价款或土地收益。
2025年11月20日 00:14 作者: 张达 来源: 证券时报网风险提示:本文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数据源于市场公开信息。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应谨慎评估风险。股票和基金投资存在风险,投资需谨慎。